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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 - 公告 | 2024-03-29 | 點閱數: 10

主旨:    函轉 113 年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案,請協助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公路局 113 年 3 月 25 日路運稽字第 1130033724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二、    為鼓勵民眾於連假期間多加使用公共運輸,本次清明連假優惠措施如下,請轉知所屬:
(一)    全線國道優惠( 113 年 4 月 3 日 0 時至 113 年 4 月 7 日 24 時):
1、    88 條中長途國道客運票價優惠。
2、    搭乘高鐵、臺鐵及國道客運於 10 小時內轉乘在地客運基本里程或 1 段票優惠。
3、    61 條台灣好行路線使用電子票證(含行動支付)半價優惠。
(二)    東部地區優惠( 113 年 4 月 4 日 0 時至 113 年 4 月 7 日 24 時):
1、    在地有腳租賃優惠,搭乘指定東部國道客運路線享租車優惠,持租賃憑證享回程票價優惠,汽車折新臺幣(以下同) 200 元、機車 100 元。
2、    持東部合法旅宿業住宿憑證或台灣好行套票,搭乘東部國道客運享 4 人同行 1 人免費,回程再折抵 200 元。(與在地有腳租賃優惠擇一使用)
(三)    檢送「113 年清明連續假期公共運輸票價優惠及轉乘優惠補貼實施計畫」及宣導海報電子檔各 1 份(如附件),請本縣公共汽車管理處配合辦理,並於連假結束後依本實施計畫檢具相關表件辦理請款作業;另請協助加強相關宣導,以利民眾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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