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參加嘉義縣 112 年「幸福家庭楷模徵選」活動!!
一、徵選標準: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相互關懷、彼此尊重、負責任、孝親」等,凡能展現家庭平日溫馨、和樂的氛圍等均可多元呈現。
二、徵選作品主題:由參加者自訂,須符合徵選標準意涵。
活動內容請詳閱附件
有興趣參加者請到輔導室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