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42
  • slider image 408
:::
學務處 訓育組長 - 公告 | 2023-05-26 | 點閱數: 96

說明:

一、依據本縣警察局 112 年 5 月 18 日嘉縣警少字第 1120029320 號 函辦理。 二、為提供青少年一個創意發想平台,發揮創意互相激盪、點 子相互揮映,讓創意的藝術種子深植於青少年的心靈及日 常生活當中,特舉辦青少年才藝競賽,提供青少年展演舞 台,並藉此宣導反毒、反詐騙、反暴力,營造優質之少年 成長環境。

三、參賽資格: (一)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者,不分 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 1 名須設籍於嘉義縣或就讀於嘉義 縣內學校。 (二)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止。

五、競賽方式: (一)以任何動態表演形式演出,如:啦啦隊、流行街舞、肚 皮舞、國標及各類舞蹈等、相聲、魔術、傳統藝術、歌 唱、國(西)樂器及熱門樂器(吉他、電貝斯、爵士鼓、電 子琴)等演奏、流行樂團演出等任何動態表演模式呈 現。 (二)表演時間: 5 分鐘內為限。 (三)初賽影片經過評審後,入選者將通知至本局參加暑期青 春專案決賽時間,如未能到場參加者,視同放棄權益, 不再另行辦理。

六、報名方式:請至嘉義縣警察局官網( https://www.cypd. gov.tw/Jdp/)下載並填寫「報名表」,連同參賽表演內容 影片(光碟、 USB…),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 路東段 3 號 少年警察隊黃組長 05-3621597」參加初選。

七、獎勵內容: (一)特優,頒發新臺幣(以下同) 2 萬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二)優等 2 個名額,每個名額頒發 1 萬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三)佳作 4 個名額,每個名額頒發 5,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八、檢送「2023 嘉藝之星全縣青少年才藝競賽簡章」1 份。

:::

員工協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