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20004605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持續精進課程教學,推動新課綱並實踐應用於 教學,讓教育現場充滿更多可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 112 年規劃辦理素養、多元、實踐家等類別共 11 場工作 坊,支持並期待促成更多跨校、跨縣市、跨領域教師專業 社群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