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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設備組長 - 公告 | 2022-03-15 | 點閱數: 237

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教師:
1、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修畢課程後,依本學分班第三階段「教案設計與發表」之科目,得申請於該科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2、未具備 CEFR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 114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依本學分班第三階段「教案設計與發表」之科目,始得申請於該科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通過審核修習該學分班費用將由教育部支應,有意報名者,請於 111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前通知資訊組,逾期視為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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