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縣就讀國中小學學生家長。 (二)有興趣之社區民眾及教師。 (三)各分區學校家長委員會幹事。 三、課程內容:詳如研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