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1 年 2 月 9 日師大進字第 111100140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為提升考生報名意願及客語學習成效,將於初級認證報名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及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彙整提供相關獎勵措施與開班資源資訊。
三、獎勵措施公告頁面:初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view.php?page=incentives)、中級暨中高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view.php?page=incentives)。若貴單位(含所屬及轄下單位)訂有相關獎勵措施,請惠予提供資訊以利公告於網站。另認證中心無發放「到考證明」,獎勵措施若需檢核考生之到考情形,請以「加蓋到考章之准考證」或「成績單」為據,並請參考相關認證簡章公告之寄送日程。
四、開班資源公告頁面:初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view.php?page=teacher)、中級暨中高級認證(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view.php?page=teacher)。若貴單位(含所屬及轄下單位)提供有相關開班資源,請惠予提供資訊以利公告於網站。
五、如有以上資訊提供,請逕寄 hihakka.sce@dep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