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110 學年度擔任各年級綜合活動課程之非專長教師(含代課老師)務必參加,預計錄取 50 名額滿為止,以正式教師優先錄取。 (二)凡全程參加各場次研習之教師核給研習證明書,且優先任教綜合活動課程 。 (三)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1 月 20 日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報名,依報名順序依序錄取。 三、課程內容:詳如研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