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42
  • slider image 408
:::
教務處 設備組長 - 公告 | 2021-11-26 | 點閱數: 177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18 日臺教資(四)字第 1100155979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各級學校師生遠距教學軟體與設備之資安防護,教育部訂定「教育體系遠距教學之資訊安全指引」,以作為各校實施遠距教學之參考原則。
三、請各校轉知所屬,於辦理線上研習或遠距教學時,應考量網路安全因素並預作資安防護措施。
 

:::

員工協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