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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生教組長 - 公告 | 2021-09-10 | 點閱數: 144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110 年 8 月 26 日兒心(基)字第 11016 號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1833 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為提昇並鼓勵心臟病童之德智體群美的發展,特設置此辦法。此獎勵學金的頒發為一年一次,於每年的九月前刊登公告於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公開資訊。
三、申請日期: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資格:曾經於此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五、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之文件於 9 月 30 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 11 號 4 樓之 4 。
六、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據。
(一)國民小學:新臺幣貳仟元。(二)國民中學:新臺幣參仟元。
(三)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肆仟元。
(四)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伍仟元,每人限 領一次。
(五)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壹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七、除發函通知得獎人外,將另行刊載於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公開資訊以資徵信與鼓勵。
八、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亦可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上網瀏覽。
九、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 02-2331-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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