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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訓育組長 - 公告 | 2018-09-18 | 點閱數: 9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6 月 1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70086096 號函
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6 月 15 日藝視字第 1070001957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本縣美學創作素養並落實學校美感教育,鼓勵學校
送件參與旨揭比賽,該校送件總數超過班級數者校長及承
辦人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三、本縣初賽委由梅北國小協助辦理,需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
,個人或補習學校自行參加概不受理。
(一)初賽收件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11 、 12 日,每日上午 9 時
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初賽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並親送至梅北國小,否則
不予受理:
1、參賽作品。
2、保證書一份(A4 規格)。
3、作品清冊紙本一份(A4 規格)。
4、作品清冊電子檔請寄至本校公務信箱(mbps@mail.cyc
.edu.tw)。
5、送件統計表紙本一份(A4 規格)。
(三)初賽退件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6 日、 7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四)收退件地點:嘉義縣立梅北國小三樓視聽教室。
(五)書法類比賽作品須落款並鈐印,初選擇優 12-15 件作品
,並於同年 10 月 24 日至梅北國小參加現場書寫。
(六)高中職組(書法類除外)今年新增 100-200 字作品說明,
請於報名時繳交。
(七)送件資料務請依規定表格填具,切勿沿用去年格式。
四、 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已公告於國立台灣
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最新相關訊
息請逕自參考下載。
五、檢附本縣「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實施
要點」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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