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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公告 | 2018-09-05 | 點閱數: 828

說明:
一、依據 107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107 年全國語文競賽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括:
(一)閩南語演說及客家語演說之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
(二)國語朗讀之高中學生組文章。
(三)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章。
三、旨揭修正檔案業已公告於 107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 http://language107.cyc.edu.tw/);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章請逕至教育部朗聲四起網站( https://alcd-con.tw/alr/),請貴校轉知所屬競賽員及指導老師逕行參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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