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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生教組長 - 公告 | 2019-01-14 | 點閱數: 635


參加方式:
(一)國小組、國中組:請於 108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前,將參賽作品以掛號或親送至本府承辦人,以利彙整辦理初選事宜。
(二)高中職組:請於 108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
品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計畫承辦單位(如徵選計畫)。
(三)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隨件附上新臺幣 60 元之郵票及回郵信封。

四、 相關報名方式、作品規格等訊息請參閱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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